
棗莊聚匯運輸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李新華,住所:棗莊市市中區東各塔埠村東首中國石油停車場院內):
由于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,現向你公告送達《滕州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案號:370481202300201)。
你公司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公路上擅自從事超限運輸的行為,違反了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,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,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,依據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條第(五)項;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六十四條;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(二)項,另依據《山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》的規定,決定給予罰款陸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。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款,逾期不繳的,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 30 日即視為送達。如果不服處罰決定,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,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、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,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
特此公告。
滕州市交通運輸局
2023年4月13日
由于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,現向你公告送達《滕州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案號:370481202300201)。
你公司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公路上擅自從事超限運輸的行為,違反了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,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,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,依據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條第(五)項;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六十四條;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(二)項,另依據《山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》的規定,決定給予罰款陸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。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款,逾期不繳的,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 30 日即視為送達。如果不服處罰決定,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,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、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,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
特此公告。
滕州市交通運輸局
2023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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